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资产评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成立于1993年的天一会计师事务所,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的会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资产评估、财税和工程咨询等专业服务机构。2000年更名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为了响应国家有关做大、做强会计师事务所的号召,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与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进行了重组合并,设立了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并将原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建制改设为江苏分所;2013年10月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更名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所随之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以下简称“江苏分所”)。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或“总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注册资本5951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尊农,法定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院3号楼2048-62,设有江苏、山东、广东等27家分所。2020年度和2021年分别实现各类审计、咨询业务收入15.24亿元和16.78亿元。2020年在“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中位列第14名。
江苏分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003025692941,负责人、执行合伙人为乔久华(总所执行总裁),法定住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目前,江苏分所拥有员工621人,其中注册会计师资格186人、注册造价师52人、资产评估师25人、税务师16人,高级技术职称20人、中级技术职称87人。2020年度和2021年度分别实现各类业务收入4.16亿元和4.68亿元。2018年和2020年在江苏省行业综合评价中连续评审中获得5A级称号,分别为第三名、第一名。
目前,总所和江苏分所执业人员稳定,内部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建立了《审计操作规程》、《质量控制制度》、《项目业务流程控制程序》、《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处罚的暂行规定》、《审计业务档案管理办法》、《人事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具有较高的社会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