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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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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营业执照注册号:31320000714984814D
  • 机构性质:企业
  • 法人代表:王元伦
  • 注册资金:30万元
  • 成立时间:2009年11月19日
  • 营业期限:2009年11月19日至长期
  • 经营范围: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  
  1. 公司介绍
  2. 相关证件
  3. 联系方式
  4. 中介服务事项
  5. 信用信息
  6. 项目业绩

江苏华德律师事务所是由江苏省司法厅批准的市直属律师事务所。其前身是一所国资律所,自1998年改制以来,所里同仁,同舟共济,奋力拼搏,使事务所在短期内迅速发展壮大,从而使其成为本市成立最早、执业律师人数最多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华德是英文Ward的音译。ward来自英格兰语,即守护神的意思。律师就是社会主体在法律方面的守护神!华德即中华美德,无论你如何游离于各色人等之间,仁义礼智信这一中华美德都一定要长留心中。所标我们用的是W~ward的首字母。

华德律师事务所始终秉持才华兴所,厚德载物的所训,自改制以来,连续多年被省、市司法行政机关评为先进单位。其中2004年被评为全省法律援助先进单位。2012年被评为全省“双促双助先进单位”

目前该所被市台办与市司法局确认为“连云港市台商台资法律服务团”被民革连云港市委会与市司法局确认为“民革连云港市法律援助中心”,被省、市两级工商联聘任为省、市两级工商联及省、市两级总商会法律顾问,还受聘为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市质监局、民革、玖信集团、港口集团、万联集团、旺旺集团连云港公司、万达集团连云港公司、天福莱集团、金色家园网络公司以及大伊山旅游管委会等数十家政府机构及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

本所还长期与北京、上海及本省多家有实力的律师事务所建立良好合作关系,曾首家在上海设立分所,本所承办的成功案例曾被省、内外多家新闻媒体作为经典案例介绍,有多名律师多次被邀请为电视台、广播电台的有关法制栏目作为特邀嘉宾,被多所高校聘为客座教授。

本所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鼓励和支持律师提高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本所根据实际情况及人才优势,先后建立了房地产建筑团队以及税务商事团队、金融保险及知识产权等6个业务部。并坚持每部每周至少开一次研讨会。为本所创建“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学习型”“文化型”的“三化两型”律师事务所奠定了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