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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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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机关事业单位使用“采购代理”中介服务事项的公告


各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九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择流程,保障采购活动合法合规开展,经研究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通过海州区中介超市服务管理平台选择采购代理机构的相关服务。

暂停期间,各业主单位可自行通过以下官方渠道选择合法合规的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政府采购相关工作:

江苏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  苏采云平台(平台入口:可通过江苏省财政厅官网或江苏政府采购网相关链接登录)